1、省级中毒控制中心和省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建设。进一步强化省中毒医疗救治基地和省中毒控制中心职能定位,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建立符合省情、反应迅速、功能完备、具备应对重特大突发中毒事件能力的省中毒控制中心和省中毒医疗救治基地,使其更好地承担全省中毒的救治康复、检测鉴定、监测预警、危害评价以及相关技术的培训和指导等职能,全面提升预防处置突发中毒事件的能力。
2、省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依托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一步加强省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通过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明确职能定位、加强人才培养、加强装备建设、提升救治能力,使其更好地承担省级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功能,提升我省核辐射医疗救治能力。苏州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省人民医院作为省核辐射医疗救治后援部,要进一步提升能力,切实按照预案履行相关职能。
3、省级综合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建设。依托实力雄厚的厅直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每家确定100~150张机动床位,建设药品医疗器械储备库、空中停机坪,加强交通通讯等专业和后勤保障装备,分区域建设四个省级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构建完善我省综合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承担省内外重特大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任务。在平时则承担卫生应急人员培训演练、科研学术交流和物资储备等任务。
4、省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中心建设。依托无锡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其它具备群体性烧伤的现场救治、转运救护和院内收治等紧急医学救治能力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建成2~3家省级烧伤紧急医学救治中心,一旦发生群体性烧伤突发事件,既能迅速派出队伍赶赴现场参与医疗救治和转运救护,又能迅速腾出一定数量应急病床包括重症监护病床,同时开展一定数量紧急手术,并对全省进行技术指导。
5、省级传染病医疗救治基地建设。依托南京市第二医院(江苏省传染病医院)建设省级传染病医疗救治基地,使其具备集中收治和会诊传染病重症病人;同时要加强医院的突发急性传染病医疗救治能力建设、培训演练和全省业务指导管理等,提高我省突发急性传染病的临床诊断和医疗救治能力。
6、市、县两级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通过在市、县两级建设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形成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基地建设主要依托现有医疗资源,采取评建结合;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实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采用平战结合的运行管理模式;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其中市级要建设综合性、传染病、中毒三类基地,县级要建设综合性和传染病两类基地。
7、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项目。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分类分区域建立卫生应急基本物资集中储备库(点)。各级各类储备种类和数量要能适应相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需要。储备物资主要包括医疗器械药品、个人防护、现场采样与检测试剂仪器、消杀药品、普通抢救药品、传染病救治药品、解毒药、常备疫苗和血清等。开展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和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实物储备、资金储备和生产能力储备的比例与数量,减少失效和浪费,在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中开发物资储备模块,实现动态监测掌握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状况。
(四)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建设。优化提升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网络直报系统,健全健康相关症候群、虫媒生物、学生因病缺课、医院感染、水性疾病、食源性疾病等监测系统,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数据库。在现有人禽流感、SARS、鼠疫疫情监测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提升发现报告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积极性和敏感性,探索建立早期发现和处置突发急性传染病的有效机制。整合利用120、12320等相关资源信息,建立信息确认和追踪机制,作为早期识别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来源。开展网络舆情实时监测分析、研判和引导。
2、推进全省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体系建设。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立我省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监测系统、食品和饮用水放射性标志物监测评价系统、核事故信号核素快速识别和判断系统、公众健康效应评价系统,从而对核事故的健康影响迅速作出评价判断和预测预警,科学评估国内外核事故对我省食品和饮用水的放射性污染情况。建立全省核和辐射去污洗消定点医院网络,做好田湾核电站核应急医学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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