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大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要在整合现有卫生应急资源的基础上,重点规划八个方面的项目建设任务。
(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决策指挥系统建设项目
1、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中心提挡升级改造。改造包括基础设施、信息显示系统及应用软件系统三部分,综合利用现有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报系统、医疗救治信息系统、卫生执法监督信息系统的资源,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监测、早期预警和高效处置一体化。突发事件来临时,可为决策指挥人员准备指挥场所,提供各种通讯方式、信息服务、决策依据和分析预测手段;决策指挥人员可及时有效地调集各种应急资源,实施应急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将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与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之内。
2、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建设。建成后的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心要发挥在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资源管理、监测预警、检测检验、培训演练、物资储备、处置技术、风险沟通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作用,提高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3、拓展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功能。更新全省急救医疗资源数据库,做好全省急救医疗资源指挥调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工作,完善省急救医疗指挥中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监测预警、视频培训演练、突发事件危重病例救治远程会诊等功能,扩大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范围,提高预警的灵敏度和准确性,提升突发事件监测预警能力。继续做好省、市急救医疗中心联网互动并实现长效管理,积极推进与县级120联网工作,在全省构建省、市、县三级紧急医学救援网络体系。
4、市、县两级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建设。按照卫生部下发的《地市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与决策系统项目建设指南》,全面完成13个市卫生应急决策指挥平台建设,50%的县建成卫生应急决策指挥系统和120指挥调度系统。逐步实现实现卫生应急相关信息资源的整合、传输与共享,使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掌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卫生资源等有关信息,逐步在全省卫生系统形成信息快捷、指挥有力、功能齐全、反应灵敏、上下贯通、运转高效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网络,提高卫生应急决策指挥能力。
(二)各级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项目
1、国家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卫生部交给的由我省组建1支国家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组建要求,以国家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组建为契机,把我省打造成核和辐射医学应急的人才培养、装备保障、培训演练、科学研究的国家级基地。国家队伍建设的目标是立足高起点、着眼国内外,建成一支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反应迅速、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国家核与辐射卫生应急队伍,并实现队伍装备现代化、指挥信息化、行动机械化和保障军事化。
2、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卫生应急队伍建设项目管理方案和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标准及要求,我厅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并自筹资金,依托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组建一支由流行病、微生物、媒介生物学、传染病等专业组成的33人的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
3、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建设。根据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本着实用和必须的原则,对省、市、县三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进行交通、野外通讯、生存装备、快速检测、紧急救援、应急物资等方面的装备,提高各级卫生应急队伍的现场处置能力和极端条件下卫生应急快速反应能力,适应特大灾难灾害时的卫生应急处置需要。
4、全省卫生应急队伍省级培训演练基地建设。按照功能设施完善、装备配置齐全、设备技术先进的原则,在相关高校、省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建设2~3个全省卫生应急队伍省级培训演练基地,承担全省卫生应急管理和医疗卫生专业队伍骨干的培训演练。形成卫生行政与医疗、疾控、监督、实验室等不同专业,省、市、县不同级别,不同突发事件之间的综合性培训演练机制。
5、江苏地震灾害救援队医疗方舱建设。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平战结合、共建共用”的原则,由省卫生厅、省武警总队、省地震局等部门共同组建省地震灾害救援队医疗方舱,以实现我省地震及其它重特大灾难事故现场紧急医学救援能力的跨越式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其中医疗技术力量由省卫生厅统筹安排,有关驾驶、方舱维护等保障人员省武警总队统筹安排。
(三)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和物资储备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