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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规划》的通知

  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储备、品量适当,功能实用、现场便携的储备原则,修订完善省卫生厅等三部门下发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在全省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分级分类分区域建立集中规范的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库(点),主要包括医疗急救包、便携式紧急抢救设施设备、消杀药品器械、移动卫星音视频通讯设备、后勤保障物资设备等,作为应急状态下可立即随卫生应急队伍出发的物资储备。探索建立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调用信息系统,实现卫生应急物资采购、储备、调拨、配送和监管的信息化管理。
  7、建立健全与部队、高校及相关部门的合作机制
  依托部队(武警、消防)的装备优势和训练条件及经验,对卫生应急队伍开展野外拉练、生存训练和实战演练,建立健全联合培训演练机制,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在极端条件下的生存和处置能力。在省政府领导和省财政支持下,按照“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平战结合、共建共用”的原则,与武警江苏总队联合组建我省医疗方舱,提高我省重特大灾害事故现场紧急医学救援能力。会同铁路部门制定我省铁路行车事故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预案并联合举行应急演练。依托相关高校的科研技术和师资力量,探索建立“江苏省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咨询服务与研究中心”,加强卫生应急学科建设和灾难医学研究,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科学技术研究和决策咨询服务工作,对我省突发事件公共卫生风险开展评估,对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进行第三方评估。
  8、大力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
  面向基层、面向社会、面向公众,采取多种形式,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技能,开展群众性卫生应急培训演练,送卫生应急知识进乡村、社区、企业、学校、家庭,提高卫生应急知识的覆盖率、知晓率和公众行为改变率,提升全民的卫生应急行为素养。强化基层的卫生应急风险沟通培训,掌握风险沟通的原则和技巧,将风险沟通能力作为事件处置的核心能力加以锤炼。根据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标准,制(修)订我省卫生应急工作示范县(市、区)创建标准和评审管理办法、工作规范和创建标准,探索行之有效的基层卫生应急管理模式,以点带面,为全面推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提供“抓手”,并力争有5家通过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验收。
  9、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其它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工作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科学决策,果断处置,千方百计救治伤病人员,提高抢救成功率,减少死亡率和伤残率,全力减少生命和健康损失。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分析研判通报机制,力争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通报、早处置,切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以及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领导要每天关注疫情、舆情报告,全面履行处置突发事件的责任。认真做好重大活动(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助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结算工作,确保我省救助基金制度顺利实施。
  10、着力抓好卫生应急文化建设
  卫生应急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保证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加强卫生应急文化建设,有利于展示卫生系统救死扶伤的社会形象,有利于凝聚团结奋进的行业精神,有利于展现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教育先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引领,加强卫生应急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时代创新精神,充分利用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成效,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加大对卫生应急工作和先进事迹、先进人物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展示形象、凝聚精神、汇集力量、营造氛围,逐步形成卫生应急特有的“忠诚使命、团结奉献、依法科学、有序高效”的卫生应急核心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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