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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5年度报纸核验工作的通知
(浙新出发〔2006〕14号)


各报社:

  为进一步加强报纸管理,规范出版秩序,提高出版质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做好2005年度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新出报刊[2006]213号)精神,我局决定于3月27日至4月25日进行2005年度全省报纸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报社根据《出版管理条例》、《报纸出版管理规定》和《报纸期刊年度核验办法》的要求,对本报社2005年度出版工作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同时提出2006年工作打算和今后的发展思路,并如实写出年度核验报告。核验报告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报纸是否按照确定的办报宗旨、业务分工范围出版;报纸专刊、专版是否违反办报宗旨、超出出版业务分工范围;专刊、专版字样是否明显小于报纸名称;是否存在一号多报、一报多邮发代号等问题。

  2、依照《报纸质量管理标准》等有关规定对报纸的出版质量进行检查。报纸的编辑、文字、校对、印刷等出版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报纸行业管理标准。

  3、编辑、印刷、发行等出版活动及广告业务等各项经营活动是否符合宪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检查是否存在出售、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报纸出版权,未经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报社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以委托、承包等方式参与报纸编辑活动的情况。

  4、根据《新闻出版行业领导岗位持证上岗实施办法》要求,检查报纸出版从业人员是否具备国家规定的新闻出版职业资格,其采编活动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规章;报纸出版单位社长、总编辑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是否参加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组织的岗位培训,新任社长、总编辑是否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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