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常德市委、常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11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的通知
(常委〔2011〕25号)
市直和中央、省驻常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11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
常德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7日
2011年度市直单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跟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工作部署,通过强化目标管理,继续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大力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发展和城乡建设,更加注重促进党的建设、促进民生改善、促进公平正义、促进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现代常德、幸福家园提供坚强保证。
二、考核范围与分组
2011年度市直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范围为:市委工作部门、直属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市政府工作机构、直属单位,市政协工作机构和专门委员会,市纪委(监察局)机关、6个纪工委,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群众团体机构,政法系统其他机构,部门管理的独立正处级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常行政事业单位,共142家。为便于考核工作的实施,将 142家参评单位分为8个组。
第一组(23家)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编委办、市委政研室、市直机关工委、市委老干部局、市信访局、市台办、市委党校、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档案局、市委党史办、市委讲师团、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社科联、市工商联
第二组(20家)
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人防办、市外侨办、市旅游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煤管局、市电子政务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贸促会、市科协、市残联、市知识产权局、市地震局
第三组(17家)
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常德职业技术学院、常德广播电视台、常德日报社、常德师范学校、桃源师范学校、常德广播电视大学、常德工业学校、常德汽车机电学校、常德财经中等专业学校、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院、常德中波转播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