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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上海市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上海市体育局委员会关于做好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沪体团委发[2008]011号)


各直属单位团组织、局机关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中青明电〔2008〕21号”通知精神,为尊重部分团员通过交纳“特殊团费”的形式支援灾区的心愿,团市委将接受团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团费”,并汇总到团中央,再转交给地震灾区。现就做好上海市体育局系统“特殊团费”交纳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直属单位团组织中如有团员希望交纳“特殊团费”的,请予代收,在收到“特殊团费”后,及时将现金交到市体育局团委或汇入市体育局团委的账号内(户名:上海市体育局团委,账号:1001205809008950058,开户行:022058-工行黄浦支行南西分),并注明“特殊团费”,由市体育局团委转交团市委。交纳“特殊团费”要坚持自愿原则。
  2、在上交团费的同时,汇总整理名册,请注明捐款团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并及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市体育局团委;请将各直属单位团组织将支援抗震救灾、奉献爱心的突出事迹和图片资料等情况及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局团委,报送信息的体裁不限。联系人:赵华彦,联系电话:64814827,传真:63278093,电子邮箱:sportsyouth@shsports.gov.cn
  3、各直属单位团组织和团员已通过不同形式交纳过“特殊团费”的,只须将交纳金额与收款单位报市体育局团委备案。
  特此通知。

  附件1:特殊团费上交汇总名册
  附件2:反馈表

共青团上海市体育局委员会
2008年6月6日

  附件1
  “特殊团费”上交汇总名册

  单位:
编号团组织名称姓 名联系电话金 额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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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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