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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2008修订)

  填写说明: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实际填写。如无栏目所设项目,应注明“无此项”。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栏目中“辅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性或劳保用房屋。

  附表6
  企业所属药品经营单位情况表

  填报单位:         (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单位名称

地 址

经营方式

负责人

备注

 

 

 

 

 

 

 

 

 

 

 

 

 

 

 

 

 

 

 

 

 

 

 

 

 

 

 

 

 


  填写说明:如无所属药品经营单位,应注明“无此项”。

  附表7
受理编号:
连锁企业新增门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申请单位(法人):          (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报说明

  1、认证申请书应使用原件,内容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2、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的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称(学历)情况,应附执业药师注册证明或专业技术职称(学历)证书的复印件。
  3、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资料,应使用A4型纸张打印,标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企业名称

 

E-mail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编

 

注册地址(经营地)

 

总部办公地址

 

经济性质

 

GSP证书编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执业药师或技术职称

 

企业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或技术职称

 

企业质量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或技术职称

 

质量管理部门

负责人

 

职务

 

执业药师或技术职称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企业所属门店总数

 

其中本次

申报门店数

 

一年内有无违规经营或经销假劣药品问题

 

问题的说明

违规经营或经销假劣药品

 

企业 新增门店实施GSP基本  情况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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