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学年度支教工作总结和2011学年度支教工作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1〕109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教师支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08〕79号),现就做好2010学年度支教工作总结和2011学年度支教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学年度支教工作总结
(一)表彰支教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拟对青岛市城区教师到农村支教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其中先进单位30个,先进个人100名(指标安排见附件4)。评选标准如下:
1.先进集体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青岛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区教师支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教通字〔2008〕79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支教宣传教育活动;
(2)选派优秀教师支教,及时了解支教教师的工作与生活情况,为支教教师提供较好的后方支援;
(3)与支教教师所在的支教学校建立了良好的校际关系,并积极开展有关对口支援活动;
(4)加强对支教教师的管理,促使支教教师充分发挥作用。
2.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1)具有高尚的师德,主动要求从事支教工作,模范遵守受援学校的各项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地完成支教任务,事迹突出;
(2)热爱受援学校,关心学生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深受受援学校师生的爱戴;
(3)充分利用教师所在学校的教育资源,拉动两校进行多方面合作;
(4)支教时间一年以上。
(二)单位支教工作总结
请各单位认真对照下述提纲,结合本单位已推行的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1.加大对口联谊和结对帮扶工作力度,建立完善长期稳定的区与市、“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以及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等;
2.派出学校按照要求指定一名校级干部专门负责支教工作,定期走访调研,与支教教师所在地区教育部门、学校一起做好支教教师管理工作;加强支教过程的跟踪管理情况;
3.支援学校实行导师制,指定一名学科骨干教师,负责对支教新教师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工作情况;
4.其他相关支教特色工作。
(三)支教教师落实支教职责任务情况
1.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传播先进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做好传、帮、带。每学期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上展示课或研究课不少于2节;结合农村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提报教案)。
2.虚心学习农村教师艰苦创业精神,积极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农村和农村教育,至少完成一篇关于农村教育的调研报告(提报调研报告)。
3.到农村学校支教的新聘教师,主动接受学科导师的指导,按规定回派出学校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在农村教育教学实践中加强教育理论的学习和应用,撰写读书笔记;坚持听课评课,进行教学反思,积累教学案例(提报读书笔记)。
(四)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请各区市教育(体)局、局属各学校将支教总结于7月15日(星期四)前通过金宏办公系统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2.支教教师的教案、调研报告、读书笔记、城区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登记表等材料由各选派学校汇总后,由各区市教育(体)局人事科审核,局属各学校选派的支教教师材料由学校审核。其中《城区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登记表》(附件7)存入本人档案,其它材料考核后退还教师本人。
3. 支教工作先进个人由受援学校从支教教师中择优推荐,五市三区教体局根据下达的指标评选,支教工作先进单位由选派支教教师的学校申报,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评选。请各区市和局属学校于7月18日、19日将《青岛市支教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附件5)和《青岛市支教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6)连同电子版报市教育人事服务大厅。
二、2011学年度支教工作
(一)2011年支教计划
全市拟安排500名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青岛市教育局直属单位选派40名、市内四区教育(体)局选派40名、五市三区教体局区域内选派420名(指标安排见附件3)。城区教师支教的相关政策按青教通字〔2008〕47号和青教通字〔2008〕79号文件执行。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五市三区教体局要认真做好本区域内城镇教师支教规划,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选派本地城镇学校教师到农村学校交流任教,确保教师城乡交流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统筹落实好其他城区的教师到本地农村支教的工作,妥善安排好支教教师的工作和生活,加强管理,确保支教教师到最需要的地方发挥作用。
2.市内四区教育(体)局要落实市教育局下达的支教计划,抓紧与五市教体局对接,确定支教计划和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支教教师选派工作。根据各学校编制和教师队伍实际,及时选派支教教师,加强跟踪管理。要加大对口联谊和结对帮扶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期稳定的区与市、“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
3.局属各学校要根据要求,在广泛发动、教师自愿报名的基础上,积极推荐确定在职支教教师人选,填写《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于7月15日前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4.请市内四区教育(体)局于7月20日前将《城区教师支教人员花名册》(附件1)和《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报名表》(附件2)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5.五市三区教体局应在开学第一周,将《城区教师支教人员花名册》(附件1)通过金宏网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6.8月下旬,市教育局将组织总结表彰暨市区支教教师培训会。五市三区可自行组织支教教师培训。新学期开学,支教教师到农村支教学校报到。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隋世宇,联系电话:85912915。
附件:1.城区教师支教人员花名册
2.到农村学校支教教师报名表
3.城乡教师交流指标安排
4.支教工作先进指标安排
5.青岛市支教工作先进单位申报表(略)
6.青岛市支教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略)
7.城区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登记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城区教师支教人员花名册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