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方式的通知

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明确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方式的通知
(青教通字〔2011〕49号)


各区市教育(体)局,市教育局直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市中小学生生长发育与健康状况,依据《青岛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方案》,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实施全部学校与对口(包干)医院分级管理、分段实施的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青岛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实行分年级、分时段进行体检的方法。
  1.小学一年级、四年级;初一;高一的学生,体检检测时间为当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前的8月份进行,8月底前完成。
  2.小学二年级、五年级;初二;高二的学生,体检检测时间为当学年度第一学期的9月份进行,9月底前完成。
  3.小学三年级、六年级;初三;高三的学生,体检检测时间为当学年度第二学期的3月份进行,3月底前完成。
  4.学生数在500名以下的农村小学可视情况在当学年度第一学期的8--9月份进行,9月底前完成。
  二、责任分工
  1.市教育局负责全市中小学生体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有关质控人员进行全程监督,并对体检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及指导。及时汇总分析研究全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数据,提出针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2.区市教育(体)局负责本辖区内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体检质量的监督、培训、指导、控制工作及全区(市)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参照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体检对口医院的方式,审定承担本辖区学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对口医疗卫生机构,并制定体检方案。
  3.各学校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实施、体检结果反馈、汇总、统计、分析和健康档案的管理。负责做好体检场所、后勤保障等工作。积极配合医疗机构做好学生健康体检的检查,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学生体检率达到100%。
  三、体检项目及分工
  根据《青岛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方案》中规定的体检项目和《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方法》,结合学校实际和学生的动手能力,自2011年起,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由医疗机构、学校校医(保健教师)、学生、教师共同完成。
  (一)小学体检项目及分工
  1.学生在班主任指导下自己负责检查的项目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