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青教办字〔2012〕31号)
各区、市教体(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民办学校:
现将《2012 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八日
附件:
2012 年全市中小学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要点
一、学校体育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在校一小时体育活动的规定》。各区市和学校要充分抓住纪念中央7号文件发布5周年和教育规划纲要配套政策和资金全面启动的机遇,重点落实中小学体育教师和场地设施器材配备问题,力争今年全面达到《
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的要求。组织学生体育活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召开全市中小学生校园阳光体育活动现场会。
2.全面组织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项目。各区市和学校要根据体育师资条件、教学设备条件以及体育传统特色,确定符合学校实际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的体育项目,其认定标准和评定办法,要简易可行,有利于鼓励全体学生参与。要做好考核登记、档案管理工作,将学生参加项目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记录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坚持和健全中小学生十一项体育联赛机制。举办全市第十六届中小学生体育节,在认真组织参加全省中学生田径、乒乓球、篮球、排球、足球、游泳联赛的基础上,坚持举办帆船、羽毛球、网球、集体竞技和健美操等十一项联赛制度。积极推进帆船、足球、羽毛球进校园活动规划,落实资金、场地、师资等保障条件,确立首批试点学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试办省、市、区市三级运动队。
4.认真组织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各区市和各初中学校要加强宣传,认真准备,通过各种渠道认真做好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全面了解今年体育考试的变化情况,组织学生积极加强体育锻炼,掌握考试方法和规则要求,充分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对体育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试纪律。
5.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切实保证中小学体育课时计划,深化体育课程改革,组织体育教师新标准培训班,指导教师更新观念, 强化体育课的主体地位,推动新课程标准在课堂教学中全面落实,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举办中小学优秀体育教学观摩展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