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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岛市“十二五”行业协会发展规划》的通知


  (三)内部治理制度不断完善,服务社会能力逐步提高

  1、行业协会内部治理制度不断完善。“十一五”期间,坚持政会分开改革,行业协会基本实现了人、财、物与政府部门脱钩,普遍按照新的示范文本修订了章程,完善了民主选举制度和会费标准票决制度,落实了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并通过面向社会招聘专职秘书长等形式,在专业化建设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内部管理运作机制趋于规范。行业协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得到激发。

  2、积极服务会员,提供多元化服务。 “十一五”期间,青岛市行业协会积极研究市场动态,建设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市场信息,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举办培训、咨询、展览、营销等活动,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素质、改善经营管理、开拓国内外市场,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支撑,会员的认可度和协会的凝聚力大大增强。

  (四)扶持政策逐渐配套,行业协会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

  1、完善政策,激发行业协会的活力。“十一五”期间,青岛市认真贯彻国办发[2007]36号和鲁政办发[2008]48号文件精神,出台了《青岛市行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政府令[2007]188号)。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社会团体收费、财务制度、税收优惠、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为行业协会的发展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策支持平台。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初步形成政府与行业组织的新型合作关系。

  2、营造环境,创造适合行业协会发展的良好条件。“十一五”期间,青岛市构建了培训体系,通过组织行业协会能力建设高层论坛、开展行业协会秘书长培训、建立观察点制度等,对提升行业协会的能力起到积极地推动作用。登记管理机关切实加强规范引导,组织开展了评先争优、等级评估以及专项治理工作,行业协会的行为得到规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挑战

  (一)行业协会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不完善

  1、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有的职能部门对行业协会的地位和作用缺乏必要的认识,没有将应有行业协会承接的服务性、技术性职能交给行业协会,使其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

  2、相关扶持政策不完善。行业协会的发展未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行业协会的税收、人事、待遇和社会保障等政策尚不完善,特别是缺乏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具体政策。

  (二)行业协会自身发展存在不足

  1、结构不尽合理,发展不平衡。目前行业协会数量与质量相对不足同时并存,部分行业协会在行业中的会员参入率低,代表性不够,权威性不高,凝聚力不强。行业协会布局不合理,在一些重点行业还未建立行业协会。

  2、人才资源短缺,缺乏发展后劲。由于受各方面制约,行业协会普遍存在工作人员年龄与知识结构老化、创新力不足的问题。

  3、经费严重不足,影响协会生存。目前行业协会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会费和少量有偿服务收入,会费缴纳比例偏低,缺乏通过提供服务获得其他收入的途径,筹措资金能力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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