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新修订《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积极配合我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根据2011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重点工作目标要求,市卫生局决定启动全市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将《青岛市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区(市)卫生局、各单位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示范单位的申请上报工作。
附:1、青岛市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2、青岛市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标准(略)
3、青岛市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申请书(略)
4、青岛市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诚信度承诺书(略)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青岛市大型综合商场
“十佳”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随着人们对物质、文化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大型综合商场超市日益成为购物、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为切实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范商场、超市等企业的经营行为,营造卫生安全的购物环境,根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商场卫生标准(GB9670-1996)的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市开展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青岛市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评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监督八科。同时成立青岛市大型综合商场“十佳”卫生示范单位评审专家小组(简称评审机构),负责评审工作的具体实施。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周长政 青岛市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汝钦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局长
程显凯 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各区、市卫生监督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