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的通知
(淄农机计财字〔2008〕7号)
有关区县农机局、高新区农林牧业工作处:
近日,市发改委以淄发改发(2008)76号文下发了《关于下达2008年农林水项目(第二批)暨玉米秸秆转化利用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了2008年玉米秸秆禁烧机械购置任务和投资计划。为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搞好秸秆还田禁烧机械购置补贴配套资金的争取落实工作各区县农机部门要按照市发改委通知要求,积极向区县政府领导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主动与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搞好工作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2008年玉米秸秆全面禁烧与转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厅发[2008]7号)确定的玉米秸秆禁烧范围、目标任务、补贴范围和标准,搞好秸秆还田禁烧机械区县配套补贴资金的争取和落实工作。6月底前将市、区配套资金使用方案报市局产业发展计财科。
二、进一步明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各区县农机部门要严格执行省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政策规定和市政府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重点、目标任务和补贴标准,做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能剩,重点补贴机械购置任务不能减,补贴标准不能降,确保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使农民真正得到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
三、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
今年我市争取中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量大、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集中力量,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狠抓落实。要通过媒体等多种有效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机手,进一步激发农民的购机积极性,7月20日前全面完成省及市政府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任务。到时完不成任务的区县,市局将调减年度资金指标,并扣减明年的补贴资金计划。
四、进一步搞好购置补贴机具供货协调工作
各区县农机部门在购机补贴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做好供货商和农户之间的购机衔接工作,督促厂商执行供货协议和四包承诺,对供货环节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协调解决,确保供货及时,售后服务到位。同时要做好补贴机具的档案管理,明确专人及时登录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做好补贴机具信息的采集录入、上报工作,确保网上上报的信息全面、准确、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