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申报单位全称以单位公章的名称为准。
  2、现有农机具种类及数量要与基本情况介绍、《项目申请表》以及农机具登记台账中的种类和数量一一对应。
  3、订单作业面积为2009年秋季和2010年夏季订单作业面积总和,并与基本情况介绍、《项目申请表》中的订单作业面积一一对应。
  4、此表由市农机局(办)填写,和当地财政局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省办监督管理处,一并发送电子文档。
  附件3:
  2010年农机规模化作业推进项目申请表
  申报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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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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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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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号 
 |   
 |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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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联系电话 
 |   
 |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万元) 
 |   
 | 
社员(个、户) 
 |   
 | 标准化库房 
(平方米) 
 |   
 | 大中型拖拉机(台) 
 |   
 | 
联合收获机 
(台) 
 | 小麦: 
玉米: 
水稻: 
 | 耕、播、植保等配套机械(台) 
 | 耕: 
播: 
植保及其他: 
 | 维修车间 
(平方米) 
 |   
 | 
2009年秋及2010年夏规模化经营情况 
 | (包括2009年秋及2010年夏订单作业面积和作业范围、“一条龙”作业面积和作业范围、提供社会化服务情况、经营收入、收入分配等) 
   | 
奖励资金使用方 向 
 |   | 
县级 
农机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 
财政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 
农机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级 
财政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