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步步高(登高)赛
(十)连升九级招财进宝(摸石子过河)赛
(十一)握力
(十二)肺活量
各项目竞赛规程将在浙江省体育局网(www.zjsports.gov.cn)群众体育栏下的文件通知中发布,请及时查看。
五、参赛单位
浙江省民营企业、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民营企业以企业为参赛单位组队参赛。
六、运动员资格
(一)运动员应是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浙江省常住户籍证明,或在浙江省境内临时居住满一年以上者可参加比赛;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参赛单位运动员,应是居住在长三角地区(上海、江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临时居住满一年以上者可参赛。
(二)运动员的代表资格以人事从属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为依据,必须是本企业(公司)的正式在册干部、职工或签订劳动合同关系的正式用工人员(非专业运动员、非参加全国职业俱乐部比赛运动员)。
(三)参赛者须经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七、参加办法
(一)各运动员的参赛报名,由运动员所属参赛企业负责。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参加各项目比赛的运动员数,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
(三)各参赛单位必须至少报名参加3个项目(不含握力和肺活量,这两项必须参加项目),否则不予排列参赛单位团体总分名次。
(四)参赛报名费将根据各项目酌情收取。
(五)凡有报名名额限制的项目,以报名日期先后为准,额满为止。
(六)各单项比赛参加队数不满6个的,改为表演项目。
八、竞赛办法
(一)各项目的比赛办法按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规定执行。单项比赛竞赛规程与本竞赛规程总则有矛盾之处,以本竞赛规程总则为准。
(二)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各单项竞赛规则和国家单项运动协会及大会组委会认定的有关特殊规则。群众性健身项目将按照各项目竞赛规程所制定的特定规则执行。
(三)裁判员及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比赛均录取并奖励前12名,前3名分别颁发金、银、铜牌,集体项目同时颁发奖匾。如报名参赛的队(组、人)数不足录取名次数时,一律按实际参赛的队(组、人)数录取名次,名次计分值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