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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农资打假秋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依法处理发现的问题,严厉查处违法案件。在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五不放过”的原则,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生产、销售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特别是甲胺磷等五种禁用高毒农药及“毒鼠强”,要彻底收缴;对非法生产农资产品的“黑窝点”要坚决取缔;对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农产品生产者,要依法处理,并加强安全合理用药技术指导。要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对区域性制假售假行为,要集中整治,坚决查处,防止反弹。要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对重大假劣农资案件和侵权案件,坚决予以曝光。

  (四)加大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明白纸等多种手段,大力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能力。要主动与新闻媒体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宣传农资打假工作成效和专项行动的好做法、好经验,曝光查处的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区县要及时向市农业局报送有关信息,特别在工作中发现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突发事件和大案要案调查处理情况,要随时上报。

  联 系 人:臧传军

  联系电话:2162792 13583302577

  电子邮箱:zbnyjfgk@163.com

  附件:
  2011年秋季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2011年 月 日

项目

查获

数量

货值金额

查处起数

检查企业

整顿市场

受理举报案件

捣毁制假窝点

挽回经济损失

出动执法人员

印发资料

查获甲胺磷等5种高毒农药数量

立案查处

查处

结案

移送司法机关

涉案人数

逮捕人数

案值5万元以上案件

总数

货值

金额

单位

公斤

万元

个/次

个/次

万元

人次

万份

公斤

万元

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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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

 

 

 

 

 

 

 

 

 

 

 

 

 

 

 

 

 

 

肥料

 

 

 

 

 

 

 

 

 

 

 

 

 

 

 

 

 

 

农药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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