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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淄博市2011年农资打假秋季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活动安排

  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农质发〔2011〕2号)的统一部署,9-11月份为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秋季行动阶段。

  从9月份开始,各区县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认真组织好农资市场检查、农资质量检测、违法案件查处和农资市场整治活动。10月10日前,各区县、局属有关单位将秋季农资打假工作总结及农资打假情况统计表报市农业局。

  从9月1日-15日,市局组织开展农资质量抽检活动,从每个区县抽取一定数量的农资产品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率计入此次专项行动结果汇总。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本次质量抽检工作,各区县也要组织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抽检活动。

  从9月19日到29日,市农业局组织农药、肥料、种子和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区县农资打假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每个区县检查1-2天。对问题较多的重点市场,可以延长检查时间。检查组根据现场检查的农药、肥料、种子品种总数及合格品种总数计算农资产品合格率,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10月25日前,各区县农业局将整改情况报市农业局。本次抽查的农资市场合格率及整改情况将列入行政执法责任制监督评议考核。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考核。这次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各区县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严格落实打假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局属有关单位要履行行业管理职责,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市局将把这次农资打假秋季专项行动的抽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农资问题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按照“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正常巡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对各类农资生产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逐个逐项进行建档立案。检查中要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农药、肥料、种子专项的抽样检测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和问题突出的区域、产品、企业要进行重点监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样品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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