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小学中开展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工作的通知
(淄教体卫字〔2011〕12号)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文昌湖区地事局: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精神,落实《淄博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体育、艺术2+1项目达标活动方案(试行)》,创新工作方法,推动我市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青少年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爱好,使学生走向操场,走到阳光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促进校园体育运动的发展,经研究决定从2011年开始,在全市小学中开展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跆拳道项目进校园,拓宽校园体育项目,丰富学生体育活动内容,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跆拳道运动技能的掌握,通过训练,提升我市小学生整体的身体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争取2011年底,全市试点学校达到10所,参与跆拳道项目学习的学生达到4000名左右,经过训练全部达到9级(白黄带)水平;力争在2015年底前全市试点学校达到20所,参与跆拳道学习的学生达1万人左右。
二、组织形式和步骤
(一)每个区县选择1-2所体育教学成绩突出、群体活动开展较好的小学进行跆拳道项目进校园试点工作。
(二)每个试点学校选择1-2个级部,全部班级或部分班级开展跆拳道教学活动试点。
(三)实施步骤
1.2011年6月下旬-7月中旬制定并印发试点工作方案。
2.7月下旬召开全市试点工作会议。
3.新学期开学,派遣指导老师。
三、保障措施
(一)工作分工
1.试点学校:负责制定符合本学校实际情况的实施方案,提供不小于80平方米的室内训练场地、训练器材,安排体育教学组专人负责跆拳道的教学活动管理和教学评估。
2.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跆拳道分会山东淄博办事处:负责免费为试点学校选派指导老师并进行业务培训、研讨等工作,免费为试点学校提供一个班级的学生跆拳道服。
(二)项目负责人
1.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副科长 于爱芹
2. 试点学校分管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