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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行2008年浙江省“会稽山杯”业余网球公开赛绍兴分站赛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行2008年浙江省“会稽山杯”业余网球公开赛绍兴分站赛的通知


各省直机关、省级行业体协、各市体总、网球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网球运动的开展和交流,促进网球技术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定于3月中旬在绍兴举行2008年浙江省“会稽山杯”业余网球公开赛绍兴分站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2008年浙江省“会稽山杯”业余网球公开赛绍兴分站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浙江省网球协会
  二、承办单位:绍兴市体育总会、绍兴市网球协会
  三、协办单位: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
  四、时间地点:2008年3月22日-23日在绍兴市城东体育中心(涂山路1号)室外网球中心举行。如遇雨天顺延,大会另行通知。
  五、参赛单位:省直机关、省级行业体协、各市体总、老年体协、网球协会和个人均可报名。
  六、比赛项目: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七、参赛办法:
  (一)男子单打设两个年龄组:18-26岁(1990年1月1日以前至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27-40岁(1981年1月1日以前至196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女子单打设一个年龄组18岁以上(1990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三)男子双打设四个年龄组:40岁以上(1968年1月1日以前出生)、50岁以上(1958年1月1日以前出生)、60岁以上(1948年1月1日以前出生)、70岁以上(1938年1月1日以前出生)。
  (四)女子双打设二个年龄组:35岁以上(1973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岁以上(1963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五) 参赛运动员资格:凡居住在浙江省境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浙江省常住户籍证明或截止至2008年2月29日前在浙江省境内临时居住满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居民暂住证。
  (六)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专业网球运动员和退役专业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
  (七) 因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运动员个人负责。
  (八) 参赛运动员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和意外事故(个人保险)均由本人自已承担,大会概不负责。
  八、比赛办法:
  (一) 比赛采用一盘(6局)平局决胜制。
  (二) 第一阶段采取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取同名次淘汰赛(赛制允许根据天气和人数变化进行调整)。
  (三) 男女双打比赛允许有一名大年龄组运动员参加低年龄组比赛。
  九、录取名次:各单项均录取前4名(对),颁发证书,并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十、报名和报到:
  (一) 参赛运动员填写报名表于3月12日前可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逾期不受理)。杭州电话(传真):0571-85106142,电子邮箱:tizmsc_styj@zj.gov.cn。绍兴电话(传真):0575-88602222,电子邮箱:mwd_sports@126.com。定于3月21日晚上7:30在绍兴市网球协会办公室进行抽签(允许委托抽签)。
  (二) 请各参赛者于3月21日下午16点前到楼中楼大酒店报到(绍兴市涂山东路涂山花园内,绍兴市体育中心对面,总机:0575-88129888)。报到时交纳报名费,领取秩序册和运动员证件等。晚上19:30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十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二、大会裁判:裁判长由浙江省网球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其它:
  (一) 参赛运动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报名费:每位参赛运动员参加一项比赛交报名费50元﹙兼项100元﹚,报名费在赛前一次交齐﹙交费时验审身份证﹚,一经报名概不退还。
  (二)运动员申诉:由运动员本人以书面形式提交本次比赛仲裁委员会并交纳300元申诉费,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如取消原判则退申诉费,申诉期从接到本人书面材料后10天内有效,省网协的审定为终审裁决。
  (三)比赛用球: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竞赛规程由绍兴市网球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
  分站赛前16名参赛选手获得积分:

 

项目

冠军

亚军

3--4名

5--8名

9--16名

名次

 

单 打

100

70

50

30

20

双 打

50

40

30

2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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