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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全省龙舟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办全省龙舟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体群[2008]121号)


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及有关单位:

  为了推动我省龙舟运动的开展和教练员、裁判员技术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决定于4月中旬在龙游县举办全省龙舟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4月22- 24日在龙游县举办。

  二、内 容

  (一)讲解龙舟运动项目的发展趋势;

  (二)讲解龙舟训练和比赛的技战术;

  (三)讲解龙舟竞赛规则和裁判法;

  (四)临场实习;

  (五)晋升一级裁判理论、临场考核。

  三、授课老师

  李桐(龙舟国际级裁判、中国龙舟运动协会裁委会委员)

  李冰(东北电力大学副教授,东北电力大学龙舟队主教练)

  四、培训学员条件

  (一)热爱龙舟教练、裁判工作,作风正派,事业心强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班;

  (二)报考晋升一级裁判的学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龙舟裁判事业,作风正派,事业心强,从事本项目裁判工作2年以上的二级裁判员;

  2、必须由单位推荐,并填写《等级裁判员申请表》,加盖市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体协公章,否则不予晋升级别。

  五、报名、报到:

  (一)参加培训班的同志请于4月15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报寄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和龙游县体育局;

  (二)各单位推荐参加晋升一级裁判的学员,请于4月15日前将《等级裁判员申请表》(可在省体育局网站下载)一式两份、本人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报名单报寄浙江省体育局群体处;

  (三)本次培训班委托龙游县体育局承办。参加培训人员于4月22 日上午到龙都大酒店(地址:龙游太平东路171号)报到,下午2点正式上课。

  六、经费:

  (一)授课老师的旅差费、食宿费、授课费由省体育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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