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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行迎奥运“交通杯”2008年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的通知


  七、报名和报到:2008年6月13日前额满为止,6月28日到赛区报到。

  八、报名方法:

  (一)向报名点领取报名表。

  (二)参赛者要逐项如实填写,按要求签署参赛声明,参赛者报到时必须自行到大会办理人身意外保险。

  (三)报名表必须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报到杭州市体育局训竞处,联系人:姚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跑马场巷9号,电话:0571-85982888,传真:0571-87972043和泰顺县体育局体育管理科,联系人:林安平,地址:浙江省泰顺县城关广场路8号,电话:0577-67583671,传真:0577-67582487。

  (四)赛前报到时交验健康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身份证、个人意外保险等,无证明者不予参赛。比赛期间出现的伤病和意外事故,均由本人自己承担,大会概不负责。

  九、竞赛规则:

  (一)比赛采用中国自行车协会审定的最新规则和本规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比赛中,如出现违规行为和危险骑动作,裁判委员会将视情况,按最新自行车规则相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三)为保证安全,裁判员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有权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对比赛规则的无知不能作为任何解释的理由。

  (四)出发赛前30分钟运动员本人须戴好头盔、正确佩戴号码布和固定车牌号的自行车,到起点检录处签到,接受检录,否则不予参赛。赛前10分钟停止检录,赛前5分钟参赛运动员在起点集中听从裁判指挥准备出发。

  (五)关门时间:考虑到比赛进程和运动员的健康因素,对明显落后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六)有关竞赛的具体要求和安排,请查阅《运动员参赛须知》。

  十、成绩排名:个人排名是按每名参赛选手完成比赛时间排列。团体排名按各队前4名完成全部赛程参赛的时间之和计算。

  十一、奖励办法:

  公路车个人录取前十二名给予奖励(详见下表)

名 次

奖金(元)

名 次

奖金(元)

第一名

1500

第七名

600

第二名

1200

第八名

500

第三名

1000

第九名

500

第四名

800

第十名

500

第五名

700

第十一名

500

第六名

600

第十二名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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