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行迎奥运“交通杯”2008年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行迎奥运“交通杯”2008年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的通知
(浙体总[2008]49号)


各市体育总会、自行车协会: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自行车运动的开展和交流,促进自行车竞赛技术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定于6月底在我省泰顺县举行迎奥运“交通杯”2008年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现将竞赛规程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赛。

  附件: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二○○八年六月二日

  附件:
  2008年浙江·泰顺公路自行车赛竞赛规程

  一、日期地点:2008年6月28-29日在泰顺举行。

  二、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总会、泰顺县人民政府。

  三、承办单位:泰顺县委宣传部、泰顺县交通局、泰顺县体育局、泰顺县旅游局。

  四、项目路线:

  (一)项目:80公里个人计时赛(计团体成绩、录取成绩前4名)。

  (二)路线:汽车北站→52省道→司筱线→峃院线→58省道→58省道复线→新城大道→金、银都花园。

  五、参赛资格:参赛运动员年龄限16-45周岁(含)。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并具备一定的公路自行车技能,并参加过大型公路自行车比赛的选手。所有现役专业选手不得参加比赛,一经查实,取消比赛队的成绩。

  六、参赛办法:

  (一)参加公路车赛的参赛者均以团体为单位报名,报名采用协会或俱乐部报名形式不接受选手个人报名,须填写团体报名资料(见附表)并附上个人报名资料(见附件一)。公路车比赛接受20个队,每队运动员限报5人(男女不限),另可报领队兼教练1人。

  (二)公路自行车,车轮直径(包括内胎)不得小于55厘米,不得大于70厘米。

  (三)参赛车辆、装备及护具自备,参加公路赛的团队服装办须统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经认可的安全头盔,参赛队员和车辆必须佩戴大赛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所有车辆必须通过大赛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大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