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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行“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浙江省选拔赛的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举行“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浙江省选拔赛的通知
(浙体群〔2008〕218号)


各市体育局: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关于举办“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的通知》(气功字〔2008〕85号)的要求,我省将组队参加于9月20日至22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举行的比赛,并决定于8月上旬在杭州举行“蒙牛杯”第二届全国健身气功交流比赛大会浙江省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8月3至4日,3日下午5时前报到。

  地点: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文欣大厦(杭州市文一路80号)。

  二、参赛项目

  (一)集体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

  2、健身气功·五禽戏

  3、健身气功·六字诀

  4、健身气功·八段锦

  (二)个人赛项目

  1、健身气功·易筋经竞赛功法

  2、健身气功·五禽戏竞赛功法

  3、健身气功·六字诀竞赛功法

  4、健身气功·八段锦竞赛功法

  三、参赛办法

  (一)各市体育局组派一个代表队参加,每队限报人数12名,含领队1名、教练1名和队员10名。队员为本辖区健身气功习练者,年龄限制在18周岁至65周岁(含18周岁和65周岁),其中35周岁以下队员不得超过4名,男性队员不得少于3名。

  (二)每个代表队参加集体赛限报2个项目,每个项目8至10名队员上场参赛。

  (三)每个代表队限报4名队员(男、女不限)参加个人赛,每名队员限报1个项目。

  四、竞赛办法

  (一)评判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制定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及《健身气功竞赛功法》(试行)教材中的难度动作扣分标准。

  (二)每个项目集体赛的上场队形为两列横排错位成平行四边形排列,由左前方起始,依次排列1号至10号位置,具体排位见《健身气功竞赛规则》(试行)。

  (三)个人赛每个项目4名队员同时上场参赛,比赛队形为“一”字形,依次排列1号至4号位置。

  (四)集体比赛项目播放伴奏音乐,分别以四套功法原配未有口令提示词的CD或录音带为时长标准;个人比赛项目播放伴奏音乐由大会统一安排。

  (五)功法比赛以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编制的教材为规范。

  五、经费

  各代表队的交通费自理,食宿费由大会负担,提前报到和逾期离会者的费用自理。

  附件:全省健身气功选拔赛报名表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
  全省健身气功选拔赛报名表
  单位:            队  领队:      性别    教练员:      性别

场上站位队员

姓 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位

身份证号码

集体项目

个人项目

易筋经

五禽戏

六字诀

八段锦

易筋经

五禽戏

六字诀

八段锦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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