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关于举办2008年浙江省攀岩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浙体群〔2008〕217号)
各市体育局、体育总会,有关单位 :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攀岩运动的开展,促进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经研究,定于2008年9月5日-7日在诸暨市举办浙江省攀岩项目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体育总会
承办单位:诸暨市体育局、诸暨市汤江岩户外拓展基地
二、时间、地点
2008年9月5日至9月7日在诸暨市汤江岩户外拓展基地举办。
三、培训内容
(一)系统讲解攀岩竞赛的各种规则;
(二)讲解攀岩运动的竞赛裁判方法;
(三)讲解掌握路线图的记录方法,常用攀登保护方法,如何具备良好的先锋攀登保护能力;
(四)熟悉竞赛规则及赛事组织管理;
(五)临场实习、理论考试、实践考核。
四、授课教师
朱江华(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攀岩分会裁委会副主任、上海市登山协会常务理事)
慕煜(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攀岩分会裁委会副主任、浙江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攀岩教师)
五、培训对象
(一)热爱攀岩运动,有志于从事攀岩推广、教学、裁判工作的从业者;
(二)热爱登山、攀岩及相关户外运动的爱好者。
六、等级裁判员申报
晋升一级裁判员的条件和要求是:
(一)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并符合等级裁判员标准,可申报等级攀岩裁判员,一级由省体育局颁发,二级由各市体育局颁发,三级由各县(市、区)体育局颁发。
(二)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文化素质,作风正派。任二级裁判员满三年,并曾两次担任省(市)级以上比赛或至少两次在市、县(市、区)级比赛中担任副裁判长以上职务;
(三)通过理论考试和临场考核,成绩达到优秀标准者;
(四)本人必须填写“等级裁判员申请表”一式2份,经本人所在县和各市体育部门推荐同意盖章,附3张小二寸彩色正面免冠近期照片,提供本人二级裁判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