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2年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工作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2〕7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
为进一步壮大优质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基础条件好、办学水平高、示范作用强、服务能力优的中等职业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进一步推进市级重点中职学校建设,现将2012年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市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应是市教委认定的达标3年及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认定依据是《重庆市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调整认定指标体系》(2011年修订稿)。
二、工作步骤
(一)学校申报
申报学校填报申报表(见附件),经所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市属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还需经学校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和学校所在地政府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送我委职成教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4月15日。
(二)初步审查
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学校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纳入2012年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创建工作计划。
(三)业务培训
我委将在2012年5月份开展专项培训,学习指标体系,进行业务培训,给予具体指导。
(四)自评整改
申报学校在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对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整改,做好迎接复查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过程指导
我委在学校自评整改阶段将组织专家到校开展过程指导,促进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六)复评认定
2012年10-12月,复查评估专家组对申报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复查评估,写出工作总结和推荐意见,送评议委员会审议、市教委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创重工作
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是承担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改革创新的骨干力量,建设好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有利于促进优质职业教育资源建设,有利于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有利于提升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水平和效益,是促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举措。有申报计划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职学校,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把创重工作作为重点工作予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