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充分认识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努力做到“三个结合”,即与优化医药资源相结合、与增强药品生产企业核心竞争力相结合、与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相结合。在推进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过程中,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使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工作取得实效。
(二)周密部署,抓好计划推进。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按照省局时限目标的要求,制定本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具体计划,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局。同时,要明确阶段性目标任务,加强计划的督促检查,积极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省局将根据各地实施工作推进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并适时以现场会形式,及时推广各地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我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实施工作深入开展。
(三)统筹兼顾,落实监管责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级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促进企业加快推进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的同时,要结合日常监管工作,特别是要针对企业实施药品GMP认证检查过程中存在的不同问题或出现的不同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各项监管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管理,加强队伍建设。要继续强化对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的廉政教育和监督管理,在认证检查中,严格执行省局“十一个”不准、禁酒令、认证检查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监管相对人的监督。要进一步规范药品GMP认证检查员的认证检查工作,坚决防止发生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等现象,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血液制品、
疫苗、注射剂等无菌药品认证省局备案表
企业名称
(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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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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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药品GMP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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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申请认证
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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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应生产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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