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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2年度工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3)产学研结合(20分)
  本项最高20分。本年度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有实质性合作,每家企业得2分。
  (4)高新技术企业(20分)
  本项最高20分。本年度每新增(减少)1家国家火炬重点高新技术(含创新)企业或专利明星企业,得(扣减)10分;本年度每新增(减少)1家省级高新技术(含创新)企业或专利明星企业,得(扣减)5分;本年度每新增(减少)1家市级高新技术(含创新)企业,得(扣减)2分。
  2.“两化”融合(50分)
  依照《信息化水平综合考评办法》(“涉工”部分)考核结果,以满分50分折分计算。
  3.营销创新(40分)
  (1)品牌建设(30分)本项最高分30分。本年度新增中国名牌或中国驰名商标,每个得10分;新增山东名牌或山东省著名商标,每个得5分。
  (2)“三大战略”实施(10分)
  本年度培育1个营销创新示范企业得1分,本项最高分4分;县市区组织至少5家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并完成任务,每次得2分,本项最高分6分。
  4.管理创新(40分)
  (1)获奖及认证(20分)
  本项最高20分。本年度每获1项省级企业管理奖,得8分;每获1项市级企业管理奖,得3分;每获得1项省质量管理奖(或省长质量奖),得8分;每获得1项市级质量奖,得3分;本年度每新增1户ISO9000、ISO14000、ISO50001和清洁生产认证达标企业,得2分。
  (2)“企业管理提升工程”实施(10分)
  本项最高分10分。每新增1家“市级管理示范企业”,得3分。本年度县(市、区)组织企业家学习培训,经过备案认定,达到规定时间标准的,得2分。
  (3)标准制订工作(10分)
  本项最高10分。每制订1项国家标准,得5分;每制订1项行业标准,得3分。
  5.安全生产(30分)
  县(市、区)内工业企业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得30分;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本项不得分。
  6.节能减排(50分)
  (1)节能工作(30分)。依照《德州市2012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涉工”部分)考核结果,以满分30分折分计算。
  (2)减排工作(20分)。依照《污染减排和环境质量改善考核办法》(“涉工”部分)考核结果,以满分20分折分计算。
  (五)工业运行(100分)。
  1.工业增加值(20分)
  (1)增加值增幅(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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