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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2年度工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工业投入(300分)。
  1.固定资产投入情况(160分)
  (1)投入额度(80分)
  本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入额最多的县(市、区)得80分,其他县(市、区)投入额与投入额最多的县(市、区)相比,每减少1亿元,在80分基础上扣减0.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
  (2)投入增幅(80分)
  本年度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入增幅最高的县(市、区)得80分,其他县(市、区)投入增幅与上述县(市、区)投入增幅相比,每减少1个百分点,在80分基础上扣减1.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
  2.重点项目情况(80分)
  本项最高分80分。对列入省重点的项目,每个得15分,列入市重点的项目,每个得8分;对于已列入省、市重点而本年度未开工的项目,扣罚相应的分数。
  3.争取国家、省资金情况(60分)
  本年度向上级争取并落实用于工业项目投入的无偿资金总额最多的县(市、区)得60分,其他县(市、区)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实际得分=本县(市、区)争取资金数额/争取资金数额最多的县(市、区)所争取资金数额×60
  (三)产业集群(80分)。
  1.主导产业(30分)县(市、区)内属我市确定的“10+3”“涉工”产业的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总收入增幅达到30%的,得30分;达不到要求的,每低1个百分点,在30分基础上扣减1.5分,直至本项分数扣完。
  2.产业聚集(30分)
  本年度内入园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项目(必须经项目管理部门立项)投入占新增规模以上工业项目总投入比例最高的县(市、区)得30分,其他县市区的该项比例与上述最高比例相比,在30分基础上,每少1个百分点扣减1分。
  3.产业品牌(20分)
  本项最高分20分。本年度获得国家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称号(含核心区)的,每个得10分;获得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园区称号的得5分。
  (四)“转型升级”(320分)。
  1.技术创新(110分)
  (1)创新平台建设(40分)
  本项最高40分。本年度新增(减少)国家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每个得(扣减)15分;新增(减少)院士工作站的,每个得(扣减)15分;新增(减少)省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每个得(扣减)7分;新增(减少)市级企业技术创新平台的,每个得(扣减)3分;本年度新建成1处产业孵化器或成果转化基地的,得10分;本年度新建成1处产业技术创新公共平台的,得5分。
  (2)技术攻关及研发(30分)本项最高30分。本年度每有1项列入“国家级科技计划”(含重大专项)的项目,得10分;本年度每有1项列入“省级科技计划”(含重大专项)的项目,得5分;本年度每有1项列入“市级科技计划”的项目,得2分。本年度每通过1项省级技术创新项目鉴定,得2分;每有1个新项目入围山东省首台套项目,得10分;每获1项德州市技术创新奖,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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