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济南市财政局、济南市教育局关于济钢高级中学新建学生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的通知
(济价费字〔2011〕75号)
济钢高级中学:
按照《济南市国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济价费字[2005]112号)规定及学生公寓实际条件,现将济钢高级中学新建学生公寓类别、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建学生公寓为C类,住宿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50元。
二、学校应做好收费公示,在学生公寓醒目位置公示公寓类别、住宿条件及收费标准。要按规定人数安排学生入住,不得再收取洗澡费、洗衣费等其他费用,不得降低服务标准、自行调整公寓类别及收费标准。此外,要关注家庭贫困学生的住宿,认真执行住宿费减免政策,减免比例不低于学校住宿生总数的15%。
三、学校应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实行“票款分离”,收取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