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物价局关于纠正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费和防伪印章价格问题的通知
(济价格字〔2011〕68号)
济南鑫灿科技有限公司(原山东戈德微超有限公司):
我局《济南市物价局关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费和防伪印章价格的批复》(济价格字[2003]247号)文件,试行起止时间为2003年12月 1日至2004年12月1日,现已自行废止。但调查发现,印章刻制单位仍以此文为依据确定收费价格标准,并公开对外宣传,这种做法显然是错误的,应予立即纠正。同时,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服务费和防伪印章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根据系统维护费用和印章制作成本,自主确定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