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我省药品说明书标签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鲁食药监注函[2011]48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关于加快推进药品说明书标签信息系统试用工作的通知》(食药监注便函【2010】181号)要求,决定在我省全面开展药品说明书标签信息填报工作,请及时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进行填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药品生产企业应认真学习《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外网填报使用手册》(请在省局网站“在线下载区”下载),并通过访问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在线填报网站(http://125.35.6.41/wan),使用正确的身份验证码登录系统后,在线填报所有产品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应填报现行版本内容,并符合《药品说明书标签管理规定》(局令24号)等法规要求。所有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进行上报。
二、数据上报后,省局可对上报的信息进行审查,发现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将予以退回。已上报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发生变更的,可在以前填报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再次上报。
三、药品生产企业申报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信息会自动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说明书和标签数据库,该数据会定期传送到外网发布,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众、医疗机构、生产及经营企业查询。药品生产企业应对提供的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该企业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