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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济南市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1年济南市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教人字〔2011〕1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务局: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要求,2011年我省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实行网上申报(以下简称“网报”)。为做好我市2011年面向社会人员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报范围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户籍或工作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证明)、就读学校(2011届毕业生)在济南市范围内,通过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以下简称“两课”)考试,且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人员。
  (二)2007年至2011年期间取得山东省教育厅颁发的“两课”考试合格证,且体检、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通过人员。
  (三)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往届师范类毕业生且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两课”成绩单、毕业证、报到证)。
  二、受理权限
  本次网报工作中,我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受理权限分别为:
  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指导教师资格;对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认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受理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受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在权限范围内对在本地申报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三、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到户籍或工作单位、就读学校(2011届毕业生)所在地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网报现场确认。
  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设立网报现场确认点,负责受理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的网报现场确认工作(济南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现场确认点见附件1)。
  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委托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设立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网报现场确认点,负责属地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的网报现场确认工作(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不设立网报现场确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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