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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中小学暑假工作的通知

  5. 开展“感动我们的100个瞬间”活动。假期中以“珍爱生命”、“学会感恩”为内容,组织学生到街道、社区或农村进行实地采访,寻找他人感动我们的事例,使学生在生活中学会宽容、尊重、感恩,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进一步提升学生的品行和修养。新学期开学后,学校要利用学校网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公布感人事例,并对感恩事例进行评比。
  (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做好暑期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工作
  要绷紧“安全弦”,放假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专题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假期学校和师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假期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安全责任制,要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研究部署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各项内容,把安全教育工作做足、做细。
  中小学校要通过召开班会和家长会、发放宣传资料、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进行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暴力、防触电、防雷暴、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防范非法传销及防止被盗、被抢、被诈骗案件发生的专题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加强对中小学生的遵纪守法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学生违法犯罪和各种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提高对师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学生不到湖泊、河道、水库、池塘等缺乏安全措施和无人监护的水域游泳,防止溺水和其他伤害事故的发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慎重选择暑假出行(游)地点、交通工具和旅游服务机构,足额购买保险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把学生伤害案件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假期活动申报制度。凡由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特别是与其他单位联合组织的活动,必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要认真落实各项活动的安全保障措施,及时将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到学生家长。学校和各类校外活动场所等组织的各种活动均要事先进行精心设计,做好安全预案,注意对活动场地、设施、器材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安全责任人,做到活动内容充实,组织严密,万无一失。
  要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和防汛工作。学校要建立雨季汛期预警体系和防灾预案,坚持学校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对学校安全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暑期24小时值班制度,并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上报市教育局,不得瞒报或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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