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开展2007年浙江省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复查工作的通知
(浙体群〔2011〕255号)
各市、县(市、区)体育局:
根据《
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对省级体育强县(市、区)、强镇(乡)、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复查的通知》(浙体群〔2009〕88号)要求,为进一步保持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2011年省体育局将继续开展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时间:2011年6-9月。
二、复查对象:2007年命名的浙江省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
三、复查形式:
县(市)所辖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由县(市)体育局进行复查,区所辖省级城市体育先进街道、先进社区由市体育局进行复查,省体育局将对各地复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复查内容:
复查工作按照《2011年浙江省城市体育先进街道评分标准》和《2011年浙江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分标准》中规定的内容进行。
五、复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