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励绩效考评工作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工作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季度填写《享受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人员花名册》(见附件4)和《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于每季末前5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财政局。年度任务完成后,市将组织项目验收、审计和绩效考评工作。对检查和考评中发现的审核不严,违规操作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况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的扣减下年度获证奖励补助资金额度。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联系人:陈都标、张严忠,联系电话:(0516)85805725,传真:(0516)85805728;市财政局农业处联系人:蔡平, 联系电话:(0516)83736076。
附件:1、《2011年农村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奖补资金分解表》
2、《徐州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补申请表》
3、《徐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政策引导奖补工种奖补标准表》
4、徐州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人员花名册》
5、《徐州市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获证奖励补助情况统计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 州 市 财 政 局
二○一一年七月一日
附件1
2011年农村职业技能培训鉴定
奖补资金分解表
地 区
| 使用财政下
达资金数额
(万元)
| 其中紧缺工种和优先扶持产业引导奖补资金额度(万元)
| 备注
|
全 市
| 1938
| 581
|
|
市 直
| 206
| 60
|
|
贾汪区
| 50
| 15
|
|
铜山区
| 180
| 54
|
|
丰 县
| 239
| 72
|
|
沛 县
| 315
| 95
|
|
睢宁县
| 330
| 99
|
|
邳州市
| 369
| 111
|
|
新沂市
| 249
| 7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