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的通知
(浙广局发〔2011〕132号)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现将申报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
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申报办法
2011年度省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评选工作,由省广电局科技委广播制作专业委员会承担。本次评奖申报办法、评定标准和要求等详见《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节目录制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请按《细则》规定组织本级和所辖县级广播电台的评奖工作。
本次评定的优秀节目,将被推荐参加国家广电总局组织的2011年度全国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的评审。
三、申报要求
评定细则和申报表格可从浙江广播电影电视局网站查阅和下载(网址:http://www.zrt.gov.cn/)。各类申报表格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按各申报表中注明的要求签字、盖章上报,同时报送申报表格的电子版,邮箱:zj683@mail.cztv.com。
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4日(周四),以当地邮戳为准,将申报材料送交评奖办公室,逾期或申报材料不齐备者取消参评资格。
四、材料报送
申报材料的寄送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111号(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广播制播中心),邮编:310005,联系人及电话:朱捷 0571-56353201,汪丽芳 0571-56353238。
五、其他
本通知相关要求由省广电局科技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孙健、张轶,电话:0571-56353235、56806310(传真)。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2011年度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评定工作细则
根据《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金鹿奖)评比奖励办法(试行)》制定本细则。
一、评奖范围
广播节目技术质量奖分设录制技术和组织奖二类。
1.录制技术
分语言类、音乐类、戏曲类、广播剧类、片花广告类、环绕声类等6种,各类节目又细分为:
音 乐
| 语 言
|
戏
曲
类
|
广
播
剧
类
|
片花广告类
|
环绕声类
|
器 乐
| 声 乐
|
新
闻
类
|
艺
术
类
|
专
题
类
|
民
乐
| 西
洋
乐
| 流
行
乐
| 美
声
| 通
俗
| 民
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