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表彰畜牧兽医系统能力建设先进单位的通知
(浙牧办发〔2008〕9号)
各市、县(市、区)畜牧兽医局(站):
为适应新时期日益繁重和复杂的畜牧兽医工作,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畜牧兽医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畜牧兽医体系改革的契机,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注重理论学习、硬件支撑和实践锻炼的有机结合,切实加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调查研究,全面开展了能力建设活动,有效地提高了系统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业务技术能力,在推进我省畜牧兽医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深入推进全省畜牧兽医系统能力建设,经研究,决定授于杭州市余杭区等10个县(市、区)畜牧兽医局为“畜牧兽医系统能力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开拓创新,更加扎实地做好畜牧兽医工作,继续发挥示范作用。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开创畜牧兽医工作新局面,为浙江率先实现畜牧业现代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