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意见
(2008年1月24日)
各区、县人民检察院,沙坡地区检察院,市院各部、局、处、室: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着力解决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检察业务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指导思想: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针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之间的矛盾,全面审视检察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立足西安检察实际,从解决检察业务发展中的具体问题着手,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
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工作目标:通过不断加强检察业务建设,重点解决当前制约我市检察业务发展的突出问题,实现检察业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检察业务运行更加规范、法律监督能力全面增强,为业务工作迈进全国先进行列打好基础。
二、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强化监督原则。针对检察业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突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检察权。通过完善监督程序,规范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服务大局原则。坚持把强化法律监督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途径,找准履行检察职能与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坚持把严格执行法律与贯彻刑事司法政策有机统一起来,把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
(三)统筹兼顾原则。统筹检察业务工作的力度、质量、效率和效果,既要加大力度,又要保证质量,还要提高效率,并把三者统一于良好的执法办案效果上。注意协调处理好上级院与下级院、各区县院之间、各业务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处理好业务建设与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的关系。
(四)鼓励创新原则。设立创新进步奖,鼓励在检察业务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实现检察业务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加强检察业务建设的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