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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宁波市专利知识产权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宁波市科技局关于认真开展2008年宁波市专利知识产权系统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甬知发〔2008〕3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三区一岛”科技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大保护知识产权教育工作的力度,根据浙江省整规办等22个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浙江省“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浙整规办〔2008〕14号)要求及宁波市整规办印发的《关于印发宁波市级部门2008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甬整规办〔2008〕6号)精神,宁波市级部门开展以“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现根据文件精神及工作实际对宁波市专利知识产权系统开展“宣传周”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本次宣传周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之后的第一个宣传周,正值改革开放30周年、第29届奥运会在北京举办,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特殊性。
  二、突出宣传重点
  各地要根据本地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形式多样的宣传,以正面宣传为主,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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