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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科技局关于印发《宁波市科技特派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8、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科技特派员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乡镇党委和派出单位报告。
  9、请销假制度。科技特派员请假实行分级管理。请假一周以下的,由乡镇党委审批并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的,由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备案。
  10、巡视督查召回制度。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人员,不定期对科技特派员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乡镇党委、派出单位及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提出整改意见。对一些违反纪律,不能坚持正常工作,工作难以胜任,群众满意度低的科技特派员予以召回,重新选派。
  四、考核奖惩
  11、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坚持平时考核和期满考察相结合,采取自下而上基层考核与市级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科技特派员的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2、科技特派员的考核内容重点围绕科技特派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绩效。工作表现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工作态度、驻点时间,工作绩效主要考核科技开发项目实施、科技服务、教育培训、信息反馈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13、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市、区)考评的基础上,统一审核,确定考评等次,报市有关部门审批决定。考核结果记入本人档案。
  14、市科技特派员考核优秀的指标按下派科技特派员总人数的20%掌握。被考核为优秀的科技特派员,派出单位应优先推荐为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人选,且不占派出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指标。
  15、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不能再次担任市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遇特殊情况任期内不能继续履行下派工作任务的,不参加考核。
  16、各县(市、区)可根据本考核办法,制定本级科技特派员相应的考核办法。

宁波市科技特派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宁波市科技特派员考核表

  派出单位:               填表时间: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职务/职称

 

入 驻 地

 

起止时间

 

 

 

 

 

 

 

 

 

 

 

 

 

 

 

 

 

 

 

 

 

(不够另附纸)

入驻

乡镇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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