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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2011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九)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近年来已经承担过我局教育科研项目的,不受理申报一般项目。有市教育局在研项目尚未结题,或者项目完成后未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以及未能履行项目合同条款的,不得申请新的项目。

  (十)课题申报书应明确课题完成时课题组提交成果质量和数量。课题成果数量标准为:申请重大课题,提交成果应包括公开发表论文5篇以上,含CSCI收录期刊论文至少3篇;申请面上课题,提交成果应包括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至少1篇;申请专项课题,提交成果应包括公开发表论文2-3篇(含《广州教研》)。

  七、申报限额

  (一)重大课题各单位限报1项。

  (二)面上课题及专项课题申报不限额。

  八、申报程序

  市属高校、局属单位直接报送我局;区、县级市管辖单位需经区、县级市教育局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筛选、初审并汇总后报送我局。

  各申报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对申请人资格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签署审核意见。我局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九、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应在仔细阅读《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发展规划》及《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课题指南》的基础上申报。学科分类按照《课题指南》提供的学科代码及学科名填写。

  (二)课题申请实施网上申报,请申报人登陆管理系统(http://kygl.gzsjks.com/),进行网上填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科研管理部门和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查账号及密码不变。网报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咨询市教科所方老师,电话:13512721701。

  (三)凡网上申报成功的申请人请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一份),并由申请单位汇总后,填写《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gzjyky@126.com及edu@gzequity.cn。《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可在市教育科研网(http://www.gze.net.cn)教育科研“申请表格”栏目下载。

  十、申报期限

  申报期为2011年9月15日止。请各申报单位于截止日期前,把审查合格的申请材料报送我局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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