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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豆粕期货合约的通知(2006)

大连商品交易所关于修改豆粕期货合约的通知
(大商所发〔2006〕20号)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修改豆粕期货合约的批复》(证监期货字[2006]43号)批准,我所决定自M0703合约起执行修改后的豆粕期货合约(见附件1)及其交割质量标准(见附件2)。
  本次豆粕期货合约修改主要调整以下5项指标:
  1.水分
  水分由小于等于12.5%改为小于等于13%。
  2.粗纤维
  粗纤维由小于6%改为小于等于7%。
  3.粗灰分
  粗灰分由小于7%改为小于等于7%。
  4.尿素酶活性
  尿素酶活性由大于等于0.02mg/(min?g)且小于等于0.35 mg/(min?g)改为小于等于0.3 mg/(min?g)。
  5.涨跌停板幅度
  涨跌停板幅度由3%调整至4%。
  M0703合约自2006年3月15日上市交易,其挂盘基准价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
  1.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
  2.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期货合约

交易品种

豆粕

交易单位

10吨/手

报价单位

元(人民币)/吨

最小变动价位

1元/吨

涨跌停板幅度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合约月份

1,3,5,7,8,9,11,12月

交易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

最后交易日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第4个交易日

交割等级

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交割质量标准

交割地点

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最低交易保证金

合约价值的5%

交易手续费

3元/手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交易代码

M

上市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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