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快建设和筹措各类动迁安置房,满足动迁居民多元选择要求。市政府启动了宝山区顾村、嘉定区江桥、闵行区浦江、浦东新区(南汇)周康航、曹路、航头、松江区泗泾等15个大型居住社区规划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动迁安置房开工建设3250万平方米,竣工2960万平方米。其中,市属动迁安置房开工建设830万平方米,供应12万套左右,有力地支持了旧区改造和其他重大工程建设。同时,中心城区各区安排就近安置房项目建设36个,在建项目12个,在建规模160万平方米(约2万套)。
4、开展郊区城镇棚户简屋调查和统计,积极探索改造机制和政策。为进一步加快本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切实提高郊区居民居住条件和水平,开展了郊区城镇棚户简屋调查。据统计,郊区城镇棚户简屋地块共270块,涉及到60个镇(街道),占地832公顷,棚户简屋394万平方米,涉及到居民5.6万户。在此基础上,研究完善相关的改造机制和支持政策。随着本市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适时推进城镇棚户简屋改造,不仅可以改善居民群众的住房困难,而且可以完善城镇功能,改善城镇面貌,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
5、制定出台一系列旧区改造政策文件,有力地促进和规范旧区改造工作。“十一五”期间,市政府批转和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本市“十一五”旧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若干意见》、《关于贯彻国务院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会议精神加快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本市市属动迁安置房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建设交通委、市房屋局等联合印发《关于积极推进本市旧区改造工作的政策意见》、《关于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工作意见》,财政部门印发《上海市旧区改造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市房屋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完善本市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试点工作的意见》等,为大力推进旧区改造奠定了政策法规基础。
6、开展一批重点调研课题,注重旧区改造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一是完成市委《创新旧区改造机制,完善旧区改造政策》重点调研课题,并开展“后评估”工作;二是完成旧区改造事前二次征询居民意见的调查研究,出台规范性文件,并开展试点及推广;三是组织编制《上海市旧区改造政策文件汇编》、《2009年上海旧区改造新政试点方案汇编》、《上海市中心城区旧区改造地块图集汇编》等;四是研究建设“上海市旧区改造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建立旧区改造信息化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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