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至30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定于6月份的的第二个星期日(6月13日)。
五、活动内容及分工
为推动全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相关工作任务和活动分工如下:
(一)全市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督职责机构的工作任务
1、动员布置“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相关的工作任务(5月底以前)。
2、做好“我为文明施工献一策”合理化建议评选工作(6月上旬)。
3、组织“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日,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发放建筑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读本等各类安全教育资料(6月13日)。
4、按照《宁波市房屋建筑施工领域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6月上旬开始)。
5、举办2009年度被重点监管或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单位的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总监安全法律教育培法规培训班(6月中旬)。
6、 组织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6月的第三个星期)。
7、按照《宁波市2010年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以脚手架工程、高大模板工程、深基坑工程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检查工作(6月下旬)。
8、举办宁波市“浙江建工杯”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员技能比武(6月下旬)。
9、继续组织建筑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及世博安保工作专项检查(6月)。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应开展的相应活动
1、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召开动员会,并督促所属项目部、工程监理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2、企业应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内部制度和技术文件进行清理。对照近年来施行的《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等规范标准对企业原有的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书等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