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每个区县、三级医院和市卫生局直属单位申报的“首都市民学习之星”人数不超过1人,申报的“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数不超过1项。
  (三)递交材料要求:
  1.申报“首都市民学习之星”需准备以下材料:《“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附件3)、《登记表(组织推荐)》(附件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各一式2份。
  2.申报“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需准备以下材料:《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附件5)、《登记表》(附件6),以上材料一式2份。另需准备上年度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本年度开展学习活动的计划、授课人的讲义或提纲、学员调查问卷。
  3.各区县卫生局、各三级医院和各市卫生局直属单位于3月28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发送“市卫生局科教处叶纯”,纸质版于3月30日前报送市卫生局科教处(可通过信函、文件交换或EMS快递方式报送,不接收除EMS快递之外的其他快递件)。
  4.请申报“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的个人另准备一寸白底彩色个人照片一张(电子版);5分钟以内音像资料,刻成DVD盘,Mpeg2格式,8M码流,标清以上标准。请申报“首都市民学习品牌”的单位另准备记录学习活动的图像资料光盘(5分钟以上)。经卫生局初选,进入推荐名单者,将通知申报个人或单位递交上述材料。
  附件:1.《关于开展第三批“首都市民学习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略)
  2.《关于开展第四批“首都市民学习品牌”认定工作的通知》(略)
  3.“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
  4.“首都学习之星”登记表(组织推荐)
  5.“首都市民学习品牌”项目申报表
  6.“首都市民学习品牌”申报情况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件3:
  “首都市民学习之星”申报表(组织推荐)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照  片 
(彩色照片) 
 | 
民 族 
 |   
 | 籍 贯 
 |   
 | 学  历 
 |   
 | 
入党(团) 
时间 
 |   
 | 参加工 
作时间 
 |   
 | 健康状况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   
 | 
学 历 
学 位 
 | 全日制 
教 育 
 |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 
在 职 
教 育 
 |   
 | 毕业院校 
及 专 业 
 |   
 | 
所在单位 
及 职 务 
 |   
 | 身份证号 
 |   
 | 
被推荐人 
联系方式 
 | 固话: 
 | 手机: 
 | 
个 
人 
简 
历 
 |   
  
  
  
  
  | 
奖 
惩 
情 
况 
 |   
  
  
  
  
 | 
参加 
培训 
情况 
 |   
  
  
  
  
  
  
 | 
主 
  
要 
  
事 
  
迹 
 |   
  
  
  
  
  
  
  
  
  
  
  
  
   
  
  
  
  
  
  
  
  
  
  
  
  
  
  
  
  
  
  
  
  
   
 | 
所在 
社区 
(村、 
乡、 
镇)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 
单位 
推荐 
理由 
和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县建设 
学习型区 
县工作领 
导小组 
(或市建 
设学习型 
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