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以加快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农机化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实用人才队伍为目标,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人才兴机”工程,围绕都市生态高效农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的相关农机专业人才充实本市农机科研院校和骨干企业。鼓励和支持大专院校恢复或新设农机工程学科,开设农机化相关专业,为农机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提供更多的专业人才和有较高知识素养的农机操作手。加强对基层农机管理、推广、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做好规划,五年轮训一次,提高培训补贴比例。加大农机职业技能和新技术培训力度,结合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加快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农机合作社等服务组织管理者,探索职业技能和职业资格管理机制,切实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大力培养一线农机操作能手和维修人员,鼓励农村青年农民、农村公益性服务岗位的农民从事或兼职农机服务工作。
(六)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全面执行国务院有关扶持政策和国家
农机工业发展政策,充分发挥上海人才、技术、信息和科研集聚优势,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推相结合的农机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坚持自主开发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聚焦本市农业生产需求,增强农机新产品开发、试验和制造能力,形成一批具有特色优势的农机新产品。依托上海制造业优势和发展现代农机装备的要求,积极发展以自动化、智能化技术为支撑的农机产品,重点发展适合都市现代农业的智能温室、蔬菜园艺机械等新型、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的农业机械。鼓励农机制造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应用先进加工设备和制造技术,提高农机设计水平、制造工艺、装备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高端产品的开发和制造能力,推进产业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建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机报废、更新制度。发挥农机行业协会作用,强化品牌意识,做大做强农机知名品牌,推进农机产品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实施农机装备“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进入国际农机及零部件的采购体系,开拓国际市场。
(七)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全面推进“平安农机”创建,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宣传教育、行政执法等“三项行动”,履行好农机登记上牌、驾驶人考试、安全检验和安全教育、事故处理等监督管理职能,依法查纠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农机手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结合农时季节,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检验,保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持牌持证率、检验率的高水平,对涉及人身安全的农机产品实施备案管理制度;依法开展农机安全鉴定,规范农机新产品鉴定工作。强化在用农机产品质量调查和监督,加强对财政补贴农机产品的质量监管,促进补贴农机产品性能和售后服务水平的提高。加强农机产品的质量抽查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行为,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