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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关于促进本市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1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其中,稻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蔬菜等园艺作物的机械化耕翻、起垄、播种、移栽等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50%以上,标准化蔬菜园艺场基地型冷库普及率达80%以上;标准化畜禽、水产养殖场主要机械配套率达60%以上;实现产学研推结合,农机科技成果转化率达60%;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农户数和作业面积达60%以上;安全生产平稳受控,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全市农机工业总产值达15亿元,形成若干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部分产品达国际领先水平。

  (二)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120万千瓦,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0%。其中,稻麦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95%;粮油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蔬菜等园艺作物的机械化耕翻、起垄、播种、移栽等主要生产环节机械化水平达70%以上,初步形成蔬菜供应冷链系统;标准化畜禽、水产养殖场主要机械配套率达80%以上;实现产学研推结合,农机科技成果转化率达70%;农机合作组织服务农户数和作业面积达70%以上;安全生产平稳受控,农机事故死亡率控制在0.3‰以内;全市农机工业总产值达20亿元,初步建成有区域特色的农机制造产业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提高重点产业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的农业机械,改善农业机械化装备结构,推动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推进蔬菜园艺作物生产、加工、保鲜贮藏机械化,促进标准化畜禽和水产养殖场机械化养殖的全面发展。一是改善粮食作物生产全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高粮食作物的播种、移栽和秸秆还田等方面机械化水平。二是主攻蔬菜园艺作物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逐步实现蔬菜作物耕翻、起垄、播种、移栽等机械化,不断提升蔬菜采收机械化水平。三是加强农业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标准化畜禽场、水产养殖场机械选型、配套,指导和鼓励农民及专业合作社选用先进、适用、安全、环保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能型转变。四是建立农机与农艺的合作机制,不断探索和完善技术路线,逐步形成涵盖主要粮食作物和蔬菜作物的播种、移栽、田间管理、采收、初加工和物流冷链等机械化生产体系,研究制定一整套科学合理、操作规范并与农艺标准相匹配的机械化作业标准,促进农机农艺持续、有效地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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