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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三)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施工企业特别是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及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履职情况,项目部(包括分包企业项目部)安全台账资料齐全情况,企业组织一线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项目总监、安全监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履职情况。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控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专家论证制度、重点施工环节告知制度、挂牌公示制度、专家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的落实情况。
  2、深基坑工程是否遵循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的情况,是否按照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以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基坑支护、土方开挖、临边防护和变形监测等情况。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是否符合规范及方案要求,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有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等情况。
  4、脚手架工程的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情况,安全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是否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等情况。
  5、建筑起重机械应按照我委《关于立即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甬建发[2011]61号)的要求继续加大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验收、使用和维护保养等各环节的整治力度,坚决杜绝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
  (五)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装配式活动房的采购、查验、使用的情况。
  1、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钢管、扣件、配电箱、开关箱等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情况。
  (1)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志),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其中安全网必须为阻燃型产品,安全网上应有明显的阻燃性能标识。
  (2)扣件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钢管、扣件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电气元件的生产厂家必须取得相应的“CCC”认证证书,进场的配电箱、开关箱除具备产品合格证外,相应电气元件的合格证也应齐全,电气元件生产厂家及规格型号应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试验报告》内产品描述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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