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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拱北口岸地区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整治目标

  (一)科学规划口岸地区的交通。按长期和短期结合的原则,结合《珠海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编制,做好拱北口岸地区的交通规划,并把广珠城轨、港珠澳大桥的因素融入其中,切好解决好口岸地区的交通组织问题。

  (二)提升口岸地区公共交通服务水平。一是要针对公交线网与公交巴士站设置、专用道标识、公交服务等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并有实质性的改善;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出租车的服务管理。切实解决好出租车拒载、绕行,高峰时段乘车难、司机行为不文明和不按规定着装等问题;三是要推动公交优先政策在拱北口岸地区的先行实施,缓解拱北口岸地区的交通压力。

  (三)改善口岸地区交通运输环境。一是解决好口岸地区地面交通指挥信号灯与交通标志、标线、标牌设置问题;二是解决好口岸地下通道交通组织问题;三是解决好口岸周边几条主要道路的人行过道(地下通道)规划建设问题;四是解决好口岸地区停车难特别是旅游巴士接送旅客停车难问题;五是解决好口岸地下商场的指引标志设置不科学的问题。

  (四)改善口岸地区交通运输秩序。一是改善口岸地区交通运输的配套设施、配套服务,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二是加大打击非法运营蓝牌车的力度,维护口岸交通运输秩序。

  (五)做好广珠城轨进入拱北站后的交通衔接和交通组织准备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成立珠海市交通运输局拱北口岸地区交通运输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通执法局,主要职责是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任务分解

  (一)提案的办理:由局办公室牵头,会同局规划科、公交科、运输科、执法局、路运处等相关部门和市综治办、市公安交警支队、市政园林局、市住规建局、市口岸局、公交集团等落实,办理提案时要多与提案人沟通,确保提案人满意。办理答复件须在5月20日前报市政府。

  (二)口岸地区交通规划:由局规划科牵头,按照既立足当前、又谋划长远的要求,结合《珠海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的编制,会同市住规建局、市口岸局等部门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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