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29)推进市场主体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编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加强对企业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分类指导。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知识产权商业化经营管理体系,促进知识产权的扩散、转移和运用。
(30)推进市场主体提高运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的能力与水平,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指导企业在研究分析专利文献信息的基础上,制定企业发展的专利战略目标。
(31)推进市场主体自主创新成果产权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加强商标、商号和商誉的培育,形成知名品牌。在技术优势领域,积极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实现知识产权利益的最大化。
(32)鼓励同一产业的相关企业联合开发关键技术和外围配套技术,形成产业专利保护网,提高行业和企业的整体竞争实力。鼓励关联企业联合构建专利同盟,实施专利权的交叉许可。指导重点骨干企业和出口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和应急机制。
(33)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形成一批在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信息资源提高创新能力,并走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四)推进知识产权运用
(34)加大资金、政策扶持力度。市、县市区两级要将知识产权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按财政收入增长比例逐年增加,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机构运转和事业发展。设立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知识产权的转化与实施。对那些市场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项目优先列入科技发展计划,优先推荐申请科技进步奖和专利发明奖。鼓励引导企业或个人优先投资入股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35)搭建专利技术孵化平台。依托经济开发区和专业园区,以知识产权重点培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加大资金政策支持,在全市建成3-5个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孵化基地,催生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品牌和支柱产业,通过示范推广,辐射带动全市专利技术产业化进程。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36)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加强司法保护体系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逐步形成全方位综合性的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实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以及企业自我保护的有机协调,开展专项行动和综合治理,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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